11月7日傍晚,市民王女士带着儿子晨晨(化名)来到颍东公安分局颍河东路派出所,请民警帮忙教育孩子。 原来,晨晨今年7岁,上一年级,比较顽皮,时常和其他同学发生小摩擦。就在当天,他还“抢”了其他同学的东西。放学后,老师把事情告诉了王女士。可是,无论王女士怎么教育,晨晨就是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无奈之下,王女士把晨晨带到了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忙。 “来,告诉阿姨发生了什么事情?”女民警耐心和晨晨交流,慢慢地,晨晨和民警交流起来。“阿姨相信你是一个好孩子,但今天警察阿姨要批评你,总是抢小朋友的东西是不对的行为,希望你明天去学校跟她道歉!”在民警的教育下,晨晨最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民警保证不会再犯。 11月8日上午,颍河东路派出所民警与王女士联系后,得知晨晨当天在家表现很好,并已向同学道了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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