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阜城某网吧经营者余某对店内顾客吸烟行为视而不见,没有进行必要提醒和制止,被颍东警方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6月17日下午4时许,颍东公安分局辛桥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网吧进行例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某网吧23号和8号机位上网人员正在吸烟。民警当场予以制止和警告,同时对两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月18日,颍东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网吧经营者余某没有对网吧内上网人员吸烟行为进行必要提醒和制止。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民警对余某进行警告,并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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