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骗局在不断更新“马甲”,小编梳理盘点了十二种非法集资的常见“马甲”,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1.p2p等金融创新。不法分子假借p2p之名,吸收资金后进入平台账户形成资金池,行非法集资之实。 2.私募资金。不法分子假借私募基金为名,但违反规定,不设投资门槛,不限投资人数,公开宣传销售,将投资款置于极大风险之中。 3.代理投资。不法分子开设投资管理公司,宣称由专业操盘手可以代为操作期货、外汇、贵金属等交易,承诺本息安全。不法分子借此集中投资款进行大额资金操盘或挪作他用。 4.发售原始股。不法分子以发售原始股权为名虚构上市回报,给投资人“讲故事”“画大饼”,诱骗其进行投资。而事实上,发售原始股权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更需经过监管部门层层审批。 5.“移动商城”“自选超市”。不法分子以“移动商城”“自选超市”等名义,承诺消费者充值一定金额钱款后,即免费赠送米油甚至高档营养品,一定期限后返还充值款。究其本质,就是假借销售货物非法集资。 6.投资养老。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基地、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迎合老年投资人极其强烈的养老需求,往往以旅游考察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养老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养老床位等名义非法集资。 7.空壳集团公司。不法分子设立多家空壳公司,形成所谓的集团公司。他们租用核心商业区高档商务楼,通过网络、媒体甚至明星代言等进行宣传,最终目的就是以资产管理、投资理财等为名非法集资。 8.传销性非法集资。不法分子以提供资产增值服务等名义,设置一定的投资金额标准,吸收投资人成为客户,承诺回报。同时,还鼓励投资人“拉人头”入会投资,最终形成金字塔式传销模式。 9.亲友投资。不法分子向投资人许诺高额提成,鼓励投资人吸引身边亲朋好友、邻里同事进行投资。经济损失一旦发生,往往波及一个家庭。 10.有限合伙。不法分子打着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旗号,宣称投资人投入资金即可成为公司合伙人,与投资人签订《合伙协议》。而事实上,投资人并不享有和履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仅仅处于普通投资者的地位。 11.融资租赁。不法分子借助融资租赁模式,谎称将标的出租给第三方,在融资租赁公司与第三方公司之间形成债权,由第三方公司返还标的本金和利息。而事实上,不法分子往往虚构融资租赁项目,自吸自融,置资金安全于不顾。 12.声称有营业执照。不法分子对外宣称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列明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而事实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与从事吸储根本不是一回事。 小编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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