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身亡同桌担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次这个令人痛惜的案例,共同饮酒人在饮酒过程中对其他饮酒人负有提醒、劝阻的义务,在当事男子明显喝多的情况下,同桌饮酒者仍对其劝酒,致使其最终死亡。很显然,劝酒行为与死亡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9名劝酒者被判赔偿14万余元,一点也不冤。 实际上,饮酒身亡同桌担责的事例,此前在江苏、宁夏、江西等地都发生过。很多人知道劝酒可能承担法律后果,但因劝酒而导致的饮酒死亡事件仍然不断发生,这是为什么呢?归根到底,还是对劝酒者的民事责任追究得太轻了。 此次男子饮酒身亡案件,鉴于其自身也有过错,同桌的劝酒者仅承担15%的赔偿责任,人均赔偿1.5万元左右。从司法实践看,此类案件大部分都控制在20%左右的赔偿责任。这个数额其实不需法院判决,从人之常情的角度看,很多劝酒者也会用钱弥补内心的愧疚。所以笔者建议,提高同桌劝酒者的赔偿比例,比如至50%,让这些人赔得“肉疼”,以致让他们以后不敢、不愿、不想劝酒,才是治本之道。 当然,觥筹交错作为一种联系感情的方式,该喝的时候还是可以适当喝的。饮酒身亡同桌担责的前提,是同桌者有劝酒、灌酒等过错行为;如果共同饮酒适量而止,即使出现问题,法律也不会强人所难。比如,此前南京玄武区、陕西安康市法院等,都曾判决并未劝酒者对同桌饮酒者的死亡不承担法律责任。 进一步加强饮酒身亡同桌担责的法律宣传精度,在很多人知道同桌饮酒可能担责的大概念下,让更多人明白适量共饮并无法律风险,让更多的人知晓劝酒、灌酒等行为会承担法律后果,即使自己不喝,劝别人喝也一样要担责,应是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方向。 拥有五千年酒文化的我们,不可能让“酒”从饭桌上离开。所以,举杯同饮时,摒弃劝酒、灌酒等不良习气,营造酒助雅兴的和谐氛围,是欢聚一堂者共同的责任。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更是对他人的负责,奉劝那些劝酒者们,快醒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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