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事项。 《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及各县(市、区)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稳控在70%以上。为此,我市将进一步细化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从我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其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一次性入伍奖励金高于我市的,由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齐两地奖励金差额;辖区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且由我市入伍并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军分区、人武部招聘专(兼)职教练员、社会化服务保障人员、基干民兵干部骨干,优先录用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专武干部岗位时,专业不受限制;在全市公务员招考中,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各县(市、区)也可安排部分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作为推选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专职工作人员人选。 我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兵役法规学习和征兵政策宣传作为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防教育行政督查范围。各类学校要把征兵宣传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统筹推进。辖区各高校要在课程设置、校内网络、社团活动、就业招聘等各环节,深入开展征兵政策宣讲,增强大学生依法服役意识和参军报国热情。 此外,我市将严格落实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做到合格一个征集一个,并组织专人专项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入伍奖励、学历升级、就业创业等相关激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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